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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间鑫鹏新材料二次公示 河北鑫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 吨费托合成催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
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等文件要求,河北鑫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“河北鑫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 吨费托合成催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”进行环境影响评价,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部令第4号,2018.7.16),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,需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有关的意见。
一、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:河北鑫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 吨费托合成催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:扩建 项目选址:河间经济开发区东区 建设内容:建设年产2000吨费托合成催化剂生产线,主厂房建筑面积2969m2,综合仓库4600m2,主要包括铁铜溶解罐、氨水调配罐、特制反应釜、浆液缓冲罐、滤饼打浆槽、喷雾打浆罐、板框过滤机、喷雾干燥塔、特制网袋窑等设备设施。 二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RK3YQqHMPbVK30Ni5mIDmg下载报告书电子版进行查阅,也可向河北鑫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索取报告书进行查阅。 三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根据项目情况,并结合相关技术导则,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,以项目为中心,半径3km圆形区域内的居民。 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bVdzX_0U7O2CAetKFAG97A下载公众意见表提出反馈意见。 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。 1、电子邮件提交方式 请您将意见作为电子邮件的附件,发送至284087252@qq.com,邮件请注明“河北鑫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 吨费托合成催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”的字样。 2、信函提交方式 请您将意见按以下方式邮寄 收件人地址: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(东区)河北鑫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收件人单位:河北鑫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收件人姓名:王金达 邮政编码:062450 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8年2月15日至2018年2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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